各有关县(市)区教育局,福州教育研究院、市属中职学校:
根据福州市教育局、人社局关于2023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要求,现将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中、高级讲师职称评审业务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,请县(市)区教育局、有关市属学校(单位)将下列事项及时告知申报参评人员。
一、考核时间、地点
1.时间:2024年11月30日(星期六)
2.地点:福州财政金融职业中专学校(仓山区闽江大道318号)
二、考核内容
业务考核时间为20分钟,分别为片段教学(15分钟)和行业企业实践情况答辩(5分钟)。
业务考核总分为100分,其中片段教学60分,行业企业实践情况答辩40分,业务考核合格成绩为70分。
三、考核教材范围
详见附件。
四、参评人员须知
(一)参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参加业务考核。上午8:30进场完毕,进场后主动配合工作人员上交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,8:45前到指定的抽签室集中签到,并将本人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方由监考人员核实身份。现场抽签决定业务考核顺序,未在指定时间到达抽签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业务考核资格。
(二)参评人员每隔15分钟按抽签顺序依次进入备考室。备考时间为30分钟,参评人员根据考核内容自行分配备考时间。参评人员只能携带指定空白的学生用书作为考核教材,自带的教材中不得有与教学相关的注记。
(三)备考结束后,参评人员按序进入面试室依次进行片段教学、行业企业实践情况答辩。
(四)参评人员不得将手机、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通讯工具、教学参考资料等物品带入考室,不得有夹带、传递、抄袭等考场违纪行为。考核时不得泄露本人姓名、工作单位等。参评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,自觉遵守考场纪律,擅自离开考区,视为自动放弃业务考核资格。严重违反考场纪律的取消业务考核资格,并按照《福州市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处理办法》进行处理。
(五)根据考核抽签情况,部分参评人员可能安排在下午考核。考点不提供午餐,请参评人员自备干粮。
五、其他事项
(一)目前正在新疆、西藏、宁夏承担支教任务的教师免于参加教师职称评审业务考核。
(二)参评人员在11月30日晚上10点登录“福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查询系统”查询业务考核成绩及职称评审进程。
附件:业务考核教材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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